來源:社科賽斯考研網 | 2022-01-21 17:4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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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MPAcc考研備考:投資性房地產的范圍”的內容,希望能幫助大家。
投資性房地產的范圍
1. 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權;
2. 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的閑置土地,不屬于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注意】此處是指非房地產企業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
3. 已出租的建筑物。
(1)用于出租的建筑物是企業擁有產權的建筑物;
(2)已出租的建筑物是企業已經與其他方簽訂了租賃協議,約定以經營租賃方式出租的建筑物。
4. 特殊情況
(1)空置建筑物
只要企業管理當局(董事會或類似機構)作出正式書面決議,明確表明將其用于經營出租且持有意圖短期內不再發生變化的,則視為投資性房地產。
【備注】空置建筑物是指企業新購入、自行建造或開發完工但尚未使用的建筑物,以及不再用于日常生產經營活動且經整理后達到可供經營出租狀態的建筑物。
(2)在建房產
只要管理當局作出正式書面決議,明確表示在房產完工后用于出租,則決議當日即視為投資性房地產,以“投資性房地產——在建”科目核算。
(3)某項房地產,部分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部分用于生產商品、提供勞務或經營管理,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的、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的部分,應當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不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的、用于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的部分,不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4)企業將建筑物出租,按租賃協議向承租人提供的相關輔助服務在整個協議中不重大的,如企業將辦公樓出租并向承租人提供保安、維修等輔助服務,應當將該建筑物確認為投資性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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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劉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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