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考研在即,考研小伙伴們準備的如何,再忙也要記得關注院校官網的信息哦,尤其是目標院校的考研信息,千萬不容錯過。小編會及時更新各院校2022年的招生信息。下面小編整理了
第一條 為加大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力度,引導學生全面拓展綜合素質,激勵在校學生勤奮學習、積極創新、全面發展,根據《蘭州交通大學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蘭交教發[2011]137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關于2022屆本科生推薦免試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蘭交教發[2021]55號)等文件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結合自動化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院成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以下簡稱“
推免生”) 推薦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實施本學院推薦工作。
組長:陳光武
成員:湯旻安、陳永剛、陳浩、楊棟、吳艾玲、林俊亭、閔永智、楊劍鋒
第三條 推薦對象和條件
(一)推薦對象
學院納入國家普通本科招生計劃錄取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不含專升本)。
1.具有高尚的愛國主義情操和集體主義精神,社會主義信念堅定,社會責任感強,遵紀守法,積極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奮學習,刻苦鉆研,無重修、補考課程(輔修
專業課和任選課除外);智育測評成績(具體見本辦法第六條)排名在本專業前15%;取得大學英語(或其它語種)
四級證書(或國家大學英語
四級成績在425分以上)。
3.學術研究興趣濃厚,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創新能力和專業應用能力。
4.誠實守信,學風端正,無任何考試作弊和剽竊他人學術成果等不良記錄。
5.在校期間,未受到過任何違紀處分,品行表現優良。
第四條 推薦工作程序
(一)學院工作小組根據學校推免生推薦工作計劃及日程安排,確定學院本年度工作計劃,并向應屆畢業生進行宣傳并組織學生報名。
工作計劃
時間
|
工作內容
|
執行部門
|
7月5日
|
成立 “推免生”推薦工作小組
|
工作小組
|
7月8日
|
確定學院工作計劃
|
工作小組
|
7月18-25日
|
計算2020屆本科生前3年
智育測評成績及排名并公示
|
工作小組
|
8月31日
|
上報公示后的智育測評成績、直升推免資格名單及備案材料
|
工作小組
|
依照學校統一進度
|
確定學院推薦名單、組織填寫
申請表并上報“推免生”名單
|
工作小組
|
(二)符合第三條規定的本科生向學院提交申請,填寫《蘭州交通大學推薦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資格申請表》,同時提交前3學年成績單及相應證明材料。
(三)學院工作小組對提交申請學生的智育測評成績進行復核。對符合要求者,按其智育測評成績高低排序,根據推免生名額擇優確定推薦名單,并上報學校領導小組審批。
(四)學校領導小組經審核、公示等環節后,審定最終的推免生資格。
(五)取得推免生資格的學生辦理后續手續。
直升推免
第五條 為保證拔尖人才脫穎而出,學校對創新能力強、科研突出以及獲得高級別獎項等具有學術專長或培養潛質突出的學生實行直升推免生的辦法。在校學習期間凡有如下情況的學生:
在學校組織參加的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基本狀態數據統計報表》(具體以每年公布的學科競賽統計范圍為準)中所列的國家級以上(含國家級,下同)學科競賽中獲最高級別獎項(金獎)者;獲得其他相當于國家級以上學科競賽最高級別獎者,其獎勵級別由“學院工作小組”會同創新創業學院等部門進行認定。
只要符合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基本條件,可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不受排名限制(但要計入學院推薦名額指標,學院直升推免人數不大于上一年研究生推免總人數的10%,計算結果取整),申請人數超過直升推免名額時,按獲獎次數、智育成績排名擇優確定推免生名單。申請直升推免符合條件的學生須持3名副教授以上職稱(其中至少1名教授)本專業教師的聯名推薦信。獎項材料、認定情況與聯名推薦信均需在學院內部及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并報教務處備案。
智育測評辦法
第六條 推薦生按智育測評成績排名擇優確定,推薦生的學年平均學分績由教務處組織各學院按《蘭州交通大學學分制實施細則》中相關規定計算。學生智育測評成績按前3年平均學分績計算:(不包含第六學期實踐周成績)
智育測評成績=
式中:j為學年;n=學生學制-1
推免名額分配
第七條 學院根據學校當年分配給學院的推免總名額,按各專業畢業生比例分配推免名額。
1.各專業推免生名額計算公式為:
式中ni為某一專業分派的推免生名額,mi為該專業本屆實際畢業人數,N為學校分配給學院的推免生總名額(扣除特色班專項名額),M為學院本屆畢業生總人數。
2.如學校在當年的名額指標中已明確定向于特色班(如卓越計劃、詹天佑班、茅以升班等)或學生的,學院在滿足本規定第三條的條件下優先在該類專業或學生中遴選。
其 它
第八條 學生對推薦工作或推薦名單有異議,可提交書面申訴材料,報學院工作領導小組審查處理。
第九條 對在申請推免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發現即取消推免生資格,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相應處理。
第十條 本辦法由學院教務辦負責解釋。
自動化與電氣工程學院
2020年7月5日